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6-09-05 至 2016-09-07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海口市大华中学塑胶跑道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美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海美发投资函[ 2016]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大华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中欧体育官方网站,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海口市大华中学塑胶跑道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楼AB室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本公告通过《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